•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218
  • 主题分类:定点药店及药品
  • 发布机构: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标  题:薛城区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取消暂停服务协议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取消暂停服务协议的公示

     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五店向我中心申请取消暂停服务协议的需求,我中心经过核查后,依据《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五店的暂停服务协议,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


附:薛城区取消暂停服务协议申请名单


薛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1月23日 


薛城区取消暂停服务协议申请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申请事项

备注

1

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五店

取消暂停服务协议

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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