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036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2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2月15日
- 标 题:薛城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薛城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统计局
二、执法职责
(一)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它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4、《山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四、执法程序
告知检查目的→出示检查证件→告知权利义务→现场检查→询问→取证→结束检查(检查完毕后,将需要归还有关的文件材料统一集中归还)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投诉:薛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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