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235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05日
- 标 题:十二、《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十二、《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1、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创业证用于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和失业保险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本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失业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3)本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4)本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5)本证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申领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式样,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印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责免费核发。
4、申领材料
劳动者凭居民身份证免费领取。
5、办理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打印一办结。
6、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7、办理地点(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地点: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服务窗口B402 或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就业创业证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8、证件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9、咨询电话
0632-447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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