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111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薛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 标 题:薛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执法职责
负责组织查处全区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等违规行为、地方金融组织的违规行为、民间融资机构的违规行为;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依据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2.《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3.《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四、执法程序
详见薛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dfjrjdglj/202109/t20210928_1297210.html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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