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950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10日
- 标 题:薛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财政局
二、执法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监督财税、会计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税、会计等法规、规章、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四、执法程序
详见薛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czj/202112/t20211209_1355405.html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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